舊建築再利用率之減碳效益


物盡其用

 

優良的建築設計與施工品質,讓建築物使用年限達到百年並不困難。以普遍的建築市場來說,八成以上的建築物未達建築的耐用壽命,就面臨建築拆除的結局。因而建築物的社會耐用年限與實際耐用年限有很大的差距。據2000年的研究,台灣建築物平均壽命是35~40年;日本的統計數據建築平均壽命則為56.9年。此外,隨著時代的改變、國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建築法規的強化、工程品質的提升、都市規劃等因素,已將低施工品質、違章建築、低耐震標準的建築物自然淘汰了,故而台灣建築平均壽命也會有所提升。相同的建築物若使用愈久,也代表其碳排強度(kgCO2e/(m2.yr))愈低

雖然現代的建築物在耐用壽命上有明顯的提升,但事實上,許多建築結構都在壯年時期就被強迫退休。因此在LEBR低碳建築認證體制中,希望能鼓勵舊建築再利用,在拆除/整建之前能確實評估,在結構安全無虞的前提下,是否既有結構能擁有第二次的生命?舊建築再利用率的減碳效益就意味著建築工程可以省下來的建築資材與碳排。如何減少資材的浪費,也是每個人的責任課題!